正因爲「輪回」不是人們自由意志下的決定,而是一條法則,與其有關系的“管理者”多如牛毛,自殺的後果才會變得那麼嚴重。
民間對於自殺的後果衆說紛紜,有的說陽壽未盡提前自殺,要一直等到陽壽正常結束才能去陰間;也有的說會不斷重復自殺的過程,反復體會死亡的痛苦;還有的說這輩子所逃避的事情,下輩子會重頭來過,直到能戰勝困難爲止……
這些說法都有點片面了。
在最初還沒有“管理者”的時候,人們會來物質世界也是爲了玩,可以在這裏收獲新的家人、朋友,體驗不一樣的人生。那時候的輪回本不會清除記憶,一輩子結束了就可以回去。
可隨着“管理者”的出現,他們在這個遊戲玩法的基礎上設立了各種各樣的規矩。清除記憶只是其中之一,包括命運、緣份、財運、風水等等,都是後來才設立的規則。
那些設立規則的“管理者”,就是人們口中的“神”。隨着時間發展,神只會越來越多,那麼規則也會越來越多,規則裏面的人就越來越不自由。
自殺也因此才會受到懲罰。這個懲罰不光是陰間的管理者給的,最主要的還是「功德」與「業力」。
如果你孑然一身、無牽無掛,各方面的責任、義務都盡到了,不欠任何人,你的死無愧於天地,那這樣的自殺便沒有任何影響。包括我們的英雄落到敵軍手裏,爲了不出賣國家、少受點皮肉之苦,最終選擇用塑料袋結束自己的生命。
這樣的死不會有任何不妥,無關功與過。甚至後者爲了國家而死,只會有功無過,陰司判官都得高看你一眼。
只可惜當下人們會想尋死,大多數都是因爲命苦、難熬、扛不住、想逃避責任等負面原因。
命苦的主要原因就是業力堆積導致的,等後面詳細講到「功德」與「業力」就會理解“命”爲何好或差了。並非是這輩子結束,下輩子你的功德與業力就會重新算。輪回能清除的僅僅只是記憶,那些功德、業力、福報、陰德、緣分、執念、性格等等始終都還在。
人活在世上,有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往小了說,父母生你養你,要盡孝;對伴侶孩子,要盡責;有工作崗位,要盡職。
要說父母雙亡,伴侶、孩子、工作什麼的都沒有,人生很失敗。那往大了說,朋友與你互相幫助,要盡義;國家給了你安定的社會,要盡忠;天地給了你美好的生存環境,要盡德。
不能說一輩子都在喫喝玩樂,對人、國家、社會、天地沒有一點貢獻,喫幹抹淨、一頓折騰、消耗完就走了。沒有哪個地方會歡迎這樣的人,到哪都被唾棄。
如果你不僅父母雙亡,伴侶、孩子、工作也都沒有,你認爲朋友只會踩低你、國家社會沒給你任何幫助、天地也沒給你任何資源。那你就要找找自己的原因了。
因爲國家、天地不會帶着任何歧視與偏見對待某個人,就算我是殘疾人、弱智、哪怕是一條狗,世間也總有我生存的一席之地,國家的法律更不會針對我而規定“符合身高55釐米、黃色毛發、年齡3歲半、公狗、正在王家村頭站着流口水的中華田園犬必須死”。
說白了,大家的遊戲規則都是一樣的。你要沒幹背叛國家、傷害天地的事,國家與天地就不會把你遺棄。
你這輩子欠着那麼多責任義務沒盡到,問心有愧地離開世界了,業力會增加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這輩子的業力你都頂不住自殺了,還指望下輩子更苦的命能頂住嗎?
人的性格沒那麼輕易改變,苦到今世這個程度都自殺了,下輩子想不自殺都難。這就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一世一世欠下的越來越多,業力越來越大,命只會越來越苦。
其他在輪回之中的人,或許某一世還有不苦的可能,可當陷入了這樣的惡性循環,那幾乎就沒可能翻身了。所謂輪回之苦,最苦的結局就是這樣了。
舉例:張三的業力不算多,總共有30點。由於以前還沒正式進入社會工作,被家長、學校保護得太好了,業力不是很好體現出來,之前的日子過得非常順利。
而今天他因爲工作上的失誤被老板痛罵了一頓,又回想起前幾天與父母大吵一架,頓時覺得人生沒有了希望。張三性格極端,容不得一點委屈,於是決定給老板和父母一個教訓,留下遺書後,一怒之下從999層的辦公大樓跳了下去,殞命當場,還順便帶走了一個無辜路人。
遺書上指責老板、指責父母、指責當今社會……把一切的錯誤歸咎於別人。但不管他自己怎麼想,並不能把自己犯下的錯推到別人身上。
如果真能把錯推給別人的話……那只要有人惹到我,我就要去把汽車砸了,再把責任歸結於惹我不開心的人,最後還得問他賠一輛車?顯然不行。
公司三天後正常運轉,父母陷入了一輩子無意義的自責與痛苦,被砸死的路人也有自己的家庭等等,相當於臨死前還幹了一件壞事。
張三的死不因任何人,只怨他自己性格極端。極端性格不改,今天不死,他日也得死。
這件事會讓張三的老板、父母增加業力嗎?或許會有,但不大,其中的是非對錯不好評判,不用擔心錯判,天地是公平公正的。
就像戰場上士兵殺人,那都是職責所在,殺人的功與過需要考慮到社會因素、國際局勢、發動戰爭的目的等等,並不會全部加在履行職責的人身上。同理,張三的老板、父母是在盡職盡責,如果沒有故意針對、強人所難等的行爲,那張三自殺的行爲是自己選擇的,這件事的業力絕大多數都會加在張三自己身上。
這輩子只有30點業力尚且如此,下輩子50點業力大概率還會選擇自殺。那再往後的80、100……最終800點業力的時候,張三又該如何翻身?
且不說那些管理者會怎麼審判自殺的人,就單從業力這一點來考慮,都不是什麼好下場。至於那些管理者會怎麼判,那就得根據個人情況而定了,是判下地獄、還是判下輩子做畜牲、亦或是判下輩子遭某種罪,這些也都很正常。因爲不會單論自殺這一件事,生前的種種事跡都會拿來評判。
上本書裏有的人知道不能自殺後就開始鑽牛角尖,問:我主動挑釁讓別人殺我、過馬路直接無視來往車輛、故意接近傳染病人、專門去危險水域遊泳……算自殺嗎?
答:算,只要你抱着尋死的目的,不管是不是自己動的手都叫自殺,你騙得了自己,騙不過因果。
死是一件事,事分好壞,絕大多數的自殺都是一件壞事,幹壞事那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