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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璞玉與敝履?

“媽!東吳是我的親生兒子,也是咱家四代單傳唯一的香火,您何必惡語相加一口一個孽障!” 江濛憤憤地替薇薇安母子打抱不平。

江母頓時氣不打一處來,指桑罵槐道:“你爸說過,江家以後寧可絕戶也不會承認你們生下的這個孽障。姑且不論其他,單憑他是從高薇肚子裏鑽出來的,我們就不可能認他。”

江濛冷笑着哼了一聲,對母親出言不遜道:“你們都年逾古稀了,還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看不起普通人家的姑娘。您往上翻三代看看,咱江家還有您老王家可都是中下貧農!”

江母失望的搖了搖頭,她長嘆了一聲氣,語氣平緩地說道:“普通人家也有好姑娘,像月月這樣的孩子就算住在貧民窟裏,我們都得勸你娶回家。你媽我,在公安機關勤勤懇懇地幹了一輩子,什麼樣的牛鬼蛇神沒見過?不會看錯人的。”

“高薇遠比沈月更乖巧懂事,她性子溫婉柔和,把孩子也教育的很好,比沈月更能稱得上是賢妻良母。而且,她爸和她後媽待她那麼差勁,她卻以德報怨孝順他們。除了原生家庭條件差,我實在想不出,您老人家到底看不上她哪一點啊?”

江母走至書桌前,一把拉出皮椅來,她緩緩地坐下後,冷笑着說道:“高薇愛咋樣咋樣,我不關心。沈月是真心待我兒子的女孩,她不是。”

“我知道沈月待我真心,可是您爲什麼非得覺着高薇就對我有利可圖呢?她圖我啥了?她能圖到我啥啊?”江濛百思不得其解,渴望能從母親嘴中聽到答案。

“唉,罷了,罷了吧!”江母無奈的向兒子擺着手,她意味深長道,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江濛心急如焚的懇求道:“媽啊,我求求您老人家就別跟我賣關子了!”

江母對兒子旁敲側擊道:“你總覺着她是在你破產期間遇到的,你就格外珍惜,以爲她對你無利可圖。媽從來不給你點出來,是尋思着,越跟你說,以你那個犟勁就越使反作用力。你要想知道的話,就仔細回想一下你們的初遇吧。她第一次跟你出去約會的時候,你開的車是不是05年買的那輛大陸巡?”

江濛思索片刻後點了點頭,又解釋道:“但是在一起沒過兩個月,我就把那輛車賣掉還債了啊。”

江母不屑的笑了笑,諷刺的問道:“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在街上偶遇一個比自己年齡大許多的男人就要請他喫飯,正常嗎?”

他脫口而出:“因爲我們都愛喫餛飩啊。”

江母挖苦他:“高薇咋不請別人呢?你怎麼不說她看見你身上穿着Burberry風衣呢?”

疑團重重的江濛反問道:“我記得我沒跟家裏說過這些,您怎麼會知道的如此詳細?”

江母撇了撇嘴角,牙白口青的說道:“你們剛搬到小章那套房子裏同居的時候,我去過。你爸當時動了惻隱之心勸我,人家小姑娘畢竟是跟你相戀在你最落魄的時候。我也心軟了,心想,不管了吧!結果你沒在家,我就跟她聊了會天。一聊可是不得了噻!”

江濛不可置信:“穿哪個牌子的衣服這種細節上的事是高薇說的嗎?”

江母點了點頭,又繼續說道:“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內,她拼命的跟我強調她不圖你這個,不圖你那個,卻無意中被我聽出其實她早就在暗中觀察你的經濟實力。你倆還沒處幾天,你就急着把咱家情況告訴人家了。她一直試探我,想知道咱家能不能幫你還清債務。她當時的年紀還是太小,聊到一半,我就知道她是哪路貨色了。所以,臨走時我告訴她,只要我們老倆還活着,她休想進門!”

江濛聽完後心中微顫,他悵然若失的問道:“那天是2009年臘月二十對吧?”

江母眉頭微蹙,她思索了幾秒,說道:“記不清了,總之距離小年夜很近。”

然後她又諄諄告誡江濛:“你這前半生,可是視魚目爲珍珠,棄璞玉如敝履啊!我跟你爸若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你迷途知返,浪子回頭的話,哪怕是讓我們明天就走,也不屈。”

男人從地板上迅速地站起身來,他上前拍着母親的肩膀撫慰道:“媽,您放心,我一定會。早休息。”

凌晨三點半,翻來覆去睡意全無的男人似乎已經徹底醒酒,他失眠了。

十年前,他和沈月就是睡在這張牀上,那晚他不知爲什麼竟然會心安理得的沒有採取任何避孕措施。

他在腦中努力地回憶着,薇薇安在離他而去後又重新陪在他身邊的整個過程,以及他如何從真心想與沈月共渡餘生變成想利用與她結婚而翻身的心理路程。

2010年正月末,薇薇安已經杳無音訊一個月。搞笑的是,他一個刑偵技術專業的警校高材生,費盡心思的的四處查詢她的下落,卻滿世界找尋不到這個貌似單純天真的小姑娘。那麼意味着,對方竭盡全力地不想被他找到。所以,他開始放棄打探一切關於薇薇安的消息了。

農歷二月初二龍抬頭,他鄭重其事向沈月問道:“你願意嫁給我嗎?不過我必須坦誠的說,我現在不愛你,心裏還有我前女友。但是,或許釋懷以後會愛上你吧,不過我也不能保證。”

“沒關系,我願意。濛濛哥哥,你是我的一生所愛。”

江沈兩家在農歷二月十六爲他們舉行了盛大的訂婚儀式,並宣布將婚禮日期定在了同年的五一勞動節當天。

從沈月答應他的求婚以後,他就與沈月不冷不淡的開始像談戀愛一樣相處着。

他們會牽着手一起出門逛街喫飯或者看電影,晚上偶爾也會同牀共枕睡在一起,但是不曾接過吻,也未有魚水之歡。

直到,在訂婚後的一周左右。他們一起在某家韓國烤肉店內喫着午飯,沈月胃口不佳,看見什麼都想吐。江濛誤以爲她是喫壞了肚子,就帶着她去醫院檢查。

經過化驗以後才知道,原來,沈月已經懷孕九周了。

已過而立之年還尚未做人父的江濛激動到溢於言表,他在醫院的診室內興奮地抱起沈月轉着圈圈。

他們開心嬉鬧着的樣子看上去一點都不像兩個三十幾歲的中年人,而像幼時那個叫做濛濛的小男孩抱着跟在他身後的月月妹妹。

如果故事止步於此,該有多好,或許等腹中的孩子出世以後他們會幸福的如同沈月的夢境一般。

可是上天把玩笑開在了江濛的身上,就在沈月查出懷孕的半個月後,已經消失兩月有餘的薇薇安挺着微微隆起的孕肚出現在他的面前。

那天,江濛與沈月在麥凱樂商場的母嬰店內爲腹中的寶寶挑選着一些需要準備的東西。

忽然,一個七八歲的男童拉住了他的衣袖,把他叫到一旁,小聲對他說道:“叔叔,有個叫薇薇安的姐姐在商場洗手間門口等你。”

江濛聽完以後神情驚愕,跟沈月表示他要去趟洗手間。

他在拐出商場轉角處後,就遠遠地看到了那個熟悉的嬌小身影。

於是,壓抑不住心中思念的江濛,迅速向薇薇安飛奔而至,一把將她用力地擁抱入懷。

他急切地問道:“你到底去哪了?爲什麼要讓我找不到你?”

薇薇安怯怯諾諾的想要掙脫開江濛的擁抱,她輕聲低喃:“小心點,四個半月了。”

江濛松開懷抱,臉上大驚失色的看着她,問道:“什麼四個半月?”

薇薇安淡淡一笑:“我們的寶寶,你的兒子。”

江濛不知道的是,沈月此刻正站在拐角處默默地注視着他們剛剛的擁抱。

本章已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