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我並沒有放在心上,他能怎樣?難道還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搶劫不成?還有王法嗎?所以我除了每天詛咒他早點入土爲安之外,根本就沒把他的話當回事兒。
可是,這一次我低估了他。一周之後,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要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他的孩子。
沒想到這王八蛋竟然用這種方式來搶孩子!流氓有點文化真他媽的可怕!我不禁在心裏想問候他的祖宗十八代。
可是泄憤歸泄憤,現在不得不面對這個最緊要的問題,法院的傳票來了,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到我所在地的法院出庭。不出庭的後果可想而知,基本上就是把孩子拱手相讓,法院會認爲我默認了那個王八蛋的一面之詞,最終會把孩子判給他。但是這個時間點太緊迫,要求三天後到庭,而我還沒有想好如何應對,至少要先給小寶貝的兩個媽商量一下吧。於是我聯系了法院,告知我這邊的時間不合適,請求推遲一周開庭,最後法院同意了我的請求。
得到了法院的許可,我趕緊找到女上司,在這方面她肯定比我有經驗,畢竟她是經過大風大浪的人,而我在她面前還是一個孩子。
一上班我就直奔她的辦公室,把小寶貝放下之後,我立刻就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給她說了。
她一邊聽着,面色卻越來越凝重,還皺着眉,陰沉着臉,從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問題的嚴重性。
我低聲地問她:“姐,你有什麼辦法嗎?”
她看了我一眼,又長長地呼了一口氣,“還能有什麼辦法,現在只能請律師打官司了。”
她或許沒有聽明白我的意思,於是我便直接跟她說道:“我的意思是,我擔心我們勝算不大,問你有沒有什麼好辦法打贏這場官司?”
她搖搖頭,“這事兒恐怕還得問律師才行,只有他們才知道有沒有別的辦法了。”
“好吧,”我無奈地點點頭,“我去找律師問問看。”
下午我向女上司請了個假,約上小妖去見律師。這個律師是小妖工作室的合作律師,他們有什麼法務方面的問題都找他諮詢,每年他們會付一筆費用給她,所以,找他諮詢不存在有什麼藏着掖着的情況。
小妖開着她的車帶着我去見這位律師,我好奇地問了一句:“她的本事咋樣?”
她看了我一眼,“咋啦?你嫌棄她是個女的?”
小妖這回答讓我有些尷尬,難道我也有點歧視的心理嗎?我趕緊解釋道:“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問她經驗豐富嗎?”
小妖瞟了我一眼,繼續開她的車,嘴裏回答着:“她做這一行已經十年了,你說呢?”
好吧,我只好默認了,我立刻附和道:“那就好!那就好!”
雖然不少女人有一張伶牙俐齒的嘴,但是在法律這種要求有很強嚴密邏輯性的事情上,我擔心女人在這方面會喫虧。
過了一會兒,她問了我一個問題,“如果孩子判給了他,你打算怎麼辦?”
這問題問得我一時間無法回答,孩子如果保不住,我該怎麼辦呢?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法律怎麼會把孩子判給這種王八蛋呢?我搖搖頭,“不知道,我沒想過。”
“我感覺我們搶不過他,”小妖有些無奈地說道,“他畢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這話讓我聽着有點煩,他確實是小寶貝的親生父親,但是他其實是一個禽獸不如的東西,難道法律會把一個可憐的孩子判給這樣一種畜生嗎?我有些生氣地回答道:“別說了,問問律師看吧。”
小妖看了我一眼,知道我心裏難受,只好不再作聲。我在車裏悶悶不樂,一直皺着眉頭。
律師事務所離小妖的公司有半小時的車程,我們就這麼在路上沉默着。
到了律師事務所之後,見到了小妖合作的律師,她看上去快四十歲的樣子,一副職業女性的裝扮。我把老佛爺託孤的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向她說得一清二楚。除此之外,我還告訴她,我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有孩子的親生母親的委託書,還有她留給孩子的生日祝福視頻。
她坐在我們對面看着我,停下手裏的筆,面容平靜地說道:“這些材料都不足以打贏這場官司。”
“爲什麼?”我對她的話很納悶,“我有孩子親生母親的委託書也不行嗎?”
她搖搖頭,“孩子的親生母親已經離開人世,你這份委託書的真假就存在質疑性,當初沒有去公證處公證過,現在很難具有法律效率。”
當初?當初她已經病重在身了,我怎麼好讓她再去做公證?我的心一下有種涼透的感覺。
“即使孩子的親生母親在世,你也不具備孩子監護人的權利。”律師又在我的心上扎了一刀。
“爲什麼?”我的臉色很難看,心裏陣陣作痛,不想接受這殘酷的事實。
她看着我的眼睛問我,“你現在結婚了嗎?”
我搖搖頭,“沒有。”
“那麼,月薪多少呢?”她繼續問道。
“幾千塊錢。”我回答這個問題時,自己都覺得羞愧,混了這麼多年,竟然混成今天這個樣子。
“孩子的親生父親的婚姻狀況和收入你了解過嗎?”她繼續問着。
我搖搖頭,“不知道。”
她又問了一句讓我的心滴血的話,“那麼你覺得你的生活過得比他好嗎?”
他這個王八蛋到底過成什麼樣,我根本不知道,但是他開着寶馬來,至少比我這種無房無車一族要過得好吧,面對律師的問題,我只好無奈地搖搖頭。
律師長長地呼了口氣,“這官司幾乎沒有勝算的可能。”
雖然她之前的話已經把我割得遍體鱗傷了,但我還是倔強地問道:“爲什麼?我的那些材料和證明,難道都是廢紙嗎?”
“嗯,差不多吧!”她說得冷冰冰地,沒有絲毫地憐憫。“你的年齡和未婚狀態,都不適合收養這個孩子,不具備監護人的條件。”
“難道沒有結婚還不能收養一個孤兒了嗎?”我心裏一肚子火,忍不住質問道。
她點點頭,“這麼做客觀上是爲了保護兒童,防止犯罪。你自己身上有這麼多的劣勢,要想保住孩子,恐怕不太可能。”
聽她說的話,我都快氣炸了,好人竟然被視爲了壞蛋,而真正的壞蛋卻得不到任何的懲罰。我突然靈機一動說道:“既然我不夠資格,那麼我們可以從對方身上下手嗎?”
她看了我一眼,“什麼意思?我不明白。”
“如果他也不具備作爲孩子監護人的資格呢?”我激動地說道,“只要我們收集到他作爲監護人的不利證據,是不是就可以保住孩子了呢?”
律師沉默了片刻,“這樣做,不是不可以,但是證據呢?而且他起訴的是要回孩子,而你提供他作爲監護人的不利證據,法官未必認爲符合本案的訴求。”
她的話讓我又陷入了迷茫之中,我垂頭喪氣地問道:“真的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律師嘆了口氣,“恐怕是這樣的,除非你能證明這個孩子不是他的。只要他請求做親子鑑定,我們沒有任何勝算。”
證明不是他的孩子?這怎麼可能呢!難道我真的保不住這個孩子了嗎?難道我真的要辜負老佛爺的重託了嗎?想到這裏,我心裏一陣酸楚。我的態度變成了央求她,幾乎是帶着哭腔的哀求,“你看還有什麼辦法保住孩子嗎?我有孩子的媽媽的委託書,有孩子的出生證明,還有孩子母親生前留下來的視頻,我還有……”我自己都說不下去了,我忍不住淚珠滾落下來,“她生前讓我幫她帶大孩子,我不能失信於她啊……”
看到我這副窘態,律師也心軟了,她安慰我說,“我盡力吧,不過你們先做好最壞的打算。”